機車借款到期沒錢贖回,合法當舖的流當處理其實有解

「沒錢贖回,車子是不是直接被牽走?欠的錢會不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?」這是三十八歲的阿哲(化名)這幾天一直盤據心頭的問題。阿哲在台中跑餐飲外送,三個月前為了支付家中急用,把平常代步的機車騎到一間政府立案的合法當舖,辦理一筆五萬元的週轉。當下店裡人員把利息、倉棧費、當期都講得清清楚楚,他覺得安心就簽了單。前兩個月利息都按時繳,第三個月遇上外送單量驟減,眼看當期快要滿三個月,他開始睡不好,甚至不敢接當舖的電話。

這是很多第一次辦理汽機車借款的民眾最怕遇到的狀況。其實,只要走進的是合法當舖,處理方式有一套明確的法律規範,不會越過契約追償,更不會因為一時周轉困難就任意處分你的車。關鍵在於:遇到困難要主動聯絡當舖,不要躲。

阿哲的機車是質當物,借款期間所有權仍然屬於阿哲,當舖只是依法占有並保管,不會在三個月內任意處分。依照當舖業法規定,質當物滿三個月未取贖或未付利息,當舖才能取得質當物的所有權,這就是一般所稱的流當處理。很多人以為流當等於「車子被沒收、一毛都拿不回」,其實不完全正確。

先談利息。合法當舖的利息計算依當舖業法規定,年利率上限為百分之三十,以單利計算,不會利滾利;另外可收取一次倉棧費,上限為質當金額的百分之五。也就是說,阿哲借五萬元,三個月的利息與倉棧費是算得出來的,不會因為晚幾天就莫名其妙多出一大筆。合法當舖的利息與費用全部有法規上限,不會出現借五萬還十萬的情況。

以阿哲的例子來說,如果他真的三個月期滿沒有能力贖回,也無法先繳清利息辦理延當,當舖可以依法將機車流當後變賣。流當處理的重點是:變賣所得扣除原本借款本金、利息與倉棧費之後,如果有剩餘,阿哲可以請求返還餘額;如果變賣金額不足,當舖也不能再向阿哲追討差額。這跟一般借貸最不一樣的地方,在於債務不會無限放大,風險在一開始就被「當物價值」框住了。

阿哲的機車市值大約七萬元,當初借款五萬元。假設流當變賣六萬元,扣掉五萬元本金,加上三個月的利息與一次倉棧費約四千元,剩下至少還有六千元可以退還給阿哲。當然,實際金額要看扣除項目與變賣狀況,但重點是:合法當舖不會故意把車賤賣後再來追債,因為法規不允許,當舖也只在意收回本金與合法利息。

如果阿哲還想留住這台賴以工作的機車,其實有幾條路可以走。第一,先想辦法繳清已經到期的利息,向當舖辦理「繳息延當」,等於重新起算三個月,讓手頭寬裕一些再贖回。第二,先還一部分本金,再重新約定當期;第三,如果車子真的用不到了,也可以主動請當舖協助處理流當變賣,把帳算清楚,拿回應有的餘額。最不推薦的就是避不聯絡,因為當舖無法確認意願,時間一到只能依法處理,反而可能錯過協商空間。

很多人會問,當舖為什麼需要三個月?這是因為當舖業法給當戶合理的贖回與繳息期間。三個月內,當舖不能催討、不能處分質當物;期滿後若要流當,也要依法列帳、變賣。合法當舖通常比當戶更怕爭議,因為一張牌照得來不易,不會為了幾萬元去踩法規紅線。阿哲後來鼓起勇氣回到當

(本案例經當事人同意分享,部分為虛擬情節如有雷同純屬巧合)